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社会学历教育,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全日制教育与函授教育并存的办学格局,开展人才培养,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技能鉴定、科技研发、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服务电力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公司系统员工提供在职学历教育、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机构设7个,分别为院长办公室、人资处、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资助中心、科研处;党群机构设4个,分别为党务工作部、监察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设5个,分别为总务处、卫生所、修建处、公寓管理中心、膳食管理处。
教学机构设置“五系二部四中心”,即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企业管理系、基础部、思教部、电教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实训中心、培训中心,共设置涵盖发电、供电、热能动力、集控运行、计算机、建筑工程技术等领域的21个专业,有10门省部级精品课程,形成了设置合理、符合市场需要的专业体系。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639.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859.43万元,上升29.66%。主要原因是学院2018年以来增加了培训业务量,经营收入大幅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5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8.55万元,占比的44.69%;事业收入855.76万元, 占比9.45%;经营收入3373.38万元,占比37.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6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56万元,占比53.17%;项目支出939.95万元,占14.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28.1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87.96万元,上升10.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下拨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018年省属高职院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生均拨款省级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7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4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6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招生人数减少,相应公用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780.25万元,占比77.73%,日常公用经费796.5万元,占比22.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分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两类,其中教育支出3499.85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学院人员工资、日常教学、办公、零星维修及学生活动等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学院职工医保、基保等社保会保障缴费。较2017年决算教育支出增加438.49万元,增长14.32%,原因为学院申报山西省优质院校对于教育支出加大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267.99万元,减少77.7%,原因是2018年度电力公司对学院社会保障加大了支持力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了154.34万元,原因为财政厅将本项支出计入了教育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三公”经费全部由预算外部分负担,财政拨款部分不含“三公”经费。且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的发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3月15日
: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x
